1月底,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情况的通报》,文件中对全省各县市、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情况进行了通报。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回收率达到了99.52%,在全省161所高校中位列第三,受到省教育厅的通报表扬。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江苏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其回收率的情况会影响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持续健康的发展。
我校自2010年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以来,为将此项政策落实好,并确保其良性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在校生贷款办理证明出具、贷款违约通报等关键时间节点分级开展诚信感恩教育,同时向学生普及征信、金融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优秀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为了督促学生按期还款,学生发展中心每年认真开展获贷毕业生毕业信息确认工作,在每年最后还款日前一个月集中提醒还款,最后还款日后对违约学生进行重点催收等措施,以保证学生能够按时还款。各二级学院通过组织毕业生签订毕业还款确认书,及时了解和掌握获贷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和毕业去向,充分利用贷款毕业生QQ群、电话、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提醒毕业生按期还款。2016度我校助学贷款应收本息405人次,通过学校多渠道、多方努力,按时还款人数达到了401人次。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履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职责,在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再创佳绩。
供稿:学生发展中心